Elvis觀點:iPod熱潮的真相與MP3 Player市場的未來
(原文刊載於Elvis數位音樂雜誌第六期)
作者:尼古拉斯
紅了好一陣子的iPod熱潮
這一年來,Apple的iPod相關事情都很紅!從出貨量(一季能賣出六百多萬台,總計已賣出三千萬台)、股價與獲利、受益廠商的生意與股價持續上升(第三方配件廠商、快閃記憶體廠商、代工廠商…等等)、價格破壞與市場佔有、競爭廠商苦不堪言、iTunes線上音樂商店賣出六億首歌、Apple開始Podcast與影像內容服務…等等,Apple一直受到產業、經濟、消費、娛樂…等等媒體大幅報導。近來,在國內媒體與出版界,甚至將議題延燒到Apple的CEO-史帝夫.賈伯斯(Steve Jobs)身上。從討論他個人的媚力、理想、堅持、夢想、遠見、傳奇到他的不凡的年少、怪異的脾氣與起伏劇烈的職業生涯,突然之間,史帝夫變成了大家所共同好奇的人物。
這樣的熱潮為何產生﹖它又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﹖與你我的生活會有什麼樣的關係﹖
在Elvis,我們關心數位音樂的發展,因此筆者藉由這一期來談談與MP3市場有關的觀察。至於iTunes與音樂產業的部份則不是本文的主要議題。
Elvis觀點: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的疑惑?
(原文刊載於Elvis數位音樂雜誌第五期)
作者:尼古拉斯
誰的權利,什麼樣的權利?
最近,除了P2P的爭議外,合法的音樂下載廠商也面對了一個挑戰 :如何完善地取得音樂著作之相關權利?
這個爭議來自於國內一家規模很大的合法線上音樂廠商,在獲得主要唱片公司授權在網路上經營虛擬的音樂串流、下載後,竟然遭到相關音樂版權業者與權利組織的控訴。這個事件,一般大眾很難理解,事實上,就算音樂產業內的人士也大都不清楚。筆者就藉由本文,以較容易唯一般人理解的方式來說明這個法律上專有權利的疑惑。
Elvis觀點:罪惡或解救的P2P?
(原文刊載於Elvis數位音樂雜誌第四期)
作者:尼古拉斯
iPod之後,P2P會怎樣?
在上期Elvis筆者用「破壞性創新」的思維,探討了iPod的熱潮是否會繼續持續下去問題。就在要提筆書寫本期Elvis觀點之前,果然Apple推出了超薄、精緻、4G的iPod nano以取帶原有的iPod mini。在差不多時間的台灣,九月九日Kuro與IFPI的訴訟結果出爐了,這次,音樂界終於獲勝了!
雖然與兩個多月前的EzPeer獲勝的結果不同,經過這次媒體大幅報導了二天,我發現社會大眾對於這個案子的原委認知,還是非常的模糊,消費者對於應當抱持什麼的態度還是非常混亂。在電視上,一位年輕女孩接受訪問時答道:「消費者有付錢給Kuro,所以使用Kuro應該是合法的吧!?」
本文不想用法律的觀點來評論這個案子,也不代表唱片公司、P2P業者,而是嘗試用一個瞭解事情始末的消費者的角度,來分享一些看法。
Elvis觀點:MP3 Player的市場後續趨勢
(原文刊載於Elvis數位音樂雜誌第三期)
作者:尼古拉斯
MP3的火還會熱燒下去嗎?
最近週遭有許多人問筆者iPod的熱潮是否會繼續持續下去?這問題,我猜想提問者要的不是簡單的「會」或「不會」的答案,而是這趨勢的後續發展,以及與我們之間切身的關係。因此,我將類似的問題改成以下的陳述: (1)MP3播放器是否還有繼續熱燒下去的空間? (2)蘋果電腦的iPod是否會繼續扮演著市場推手的角色? (3)華人音樂環境到底會朝向什麼地方走?
我也許很無聊,把一個簡單的問題演繹成三個大問題。但是,縱然我想當一個趨勢的預言者,我仍然不敢大辣辣地鐵口斷言還未發生的事,若講了不對後被人罵可是很丟臉的。不過,今天我想提出一個思考這個產業的發展的角度,或許,從這個角度出發,以上三個問題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。
Elvis觀點:流行時尚與現代工藝–播放、記錄器的商品化與應用
(原文刊載於Elvis數位音樂雜誌第二期)
作者:尼古拉斯
聲音的記錄
人類的文明演進與文化累積都得靠圖像、語言或文字的記述。在人類的歷史當中,被用來記錄人類活動的媒材,例如岩壁、動物甲殼、織布、紙張…等,代表著不同時代的生活面貌。
音樂,一直是人類文化中既原始又精緻的呈現,雖然複合有著文學與戲劇、舞蹈等藝術內容,但在記錄上,一直到紙張出現後才能較完整地被以樂譜的方式保存。但是,音樂本體的聲音與表演,卻得到20世界後才真能以錄音技術記錄下來,甚至,被重製傳播。
身處在這個時代的我們,真可說是幸福的:可以使用數位隨身聽(一般習慣以「MP3隨身聽」稱呼之)保存音樂的演出,並且非常容易地隨時享受儲存其中的音樂內容。
Elvis觀點:MP3爆發新勢力
(原文刊載於Elvis數位音樂雜誌第一期)
作者:尼古拉斯
什麼是音樂市場的新勢力
話說在1996-1999年那陣子,當我還是個國語流行音樂工業下的小小製作人、編曲的時候,我彷彿嗅到了整個音樂產業將會因為數位音樂而產生巨幅的改變,於是積極地在一些音樂雜誌上鼓吹音樂新勢力的想法。那時我粗略的以為音樂人將可以使用簡單、便宜的設備製作出有創意的音樂,唱片公司,將不會再是限制、管控音樂創意人的組織怪獸。
在那個唱片業輝煌的日子裡,大概沒什麼人有興趣討論新勢力的事!然而,幾年過去了,數位音樂不僅僅改變了音樂製作的產業鍊,甚至徹底地摧殘整個繁華的唱片市場。幾年下來,台灣的唱片市場竟然從年營業額120億元新台幣滑落到了40億元!大夥兒一開始都責怪那些可惡的盜版商人,再來就是責怪那些透過網路交換MP3音樂的消費者,最後,責怪這世界變得太快了!